商标续展注册

  依照《商标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十年,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;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,将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。

  一个使用多年的商标,对于注册人来说是一笔无形资产 ,在注册有效期满时,应及时办理申请续展的手续。

续展注册与申请注册的区别:

续展注册与申请注册不同,续展注册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权利继续有效,而申请注册是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。

商标续展申请所需材料:

1、申请续展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;

2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/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(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

本) ;

3、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 盖章或签字原件-式二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