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两年受疫情的影响,很多企业都是在生死线上挣扎,如果企业要办理注销,财务人员需要提前关注哪些涉税事项,如果不处理好可能会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!!!
特别提醒:这五大税务问题,注销前一定要处理好! 1、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 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,平时在大家眼里无甚存在感!企业注销时,它就会让你尝尝忽视它的后果。 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,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,实收资本、资本公积、营业账簿、租赁、购销合同都是检查重点! 注销前,仔细检查一遍,该补的赶紧补! 2、个人所得税也是个坑 某公司注销的时候,由于公司成立较早,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万注册之后就以老板借款的名义出去了。 财税[2003]158号规定: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(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除外)借款,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,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,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,依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” 因此,这家企业需要补缴个税:100*20%=20万元。 注销前一定要好好检查一下其他应收款!!! 3、账面存货要交税 比如说,某一般纳税人企业,商贸批发行业,2019年1月,不想经营了,准备注销。但是账面还有100万元的存货,实际仓库里也还存在,市场价(不含税)为120万元。税务上怎么处理呢? 一般纳税人终止生产经营,办理注销税务登记,要先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,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存货,则会视同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,作为出资的收回或利润的分配。 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:“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”属于视同销售行为。 要按照120万确认销项,注销时,需缴纳增值税:120*13%=15.6万元。 同时还要缴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:15.6*(7%+3%+2%)=1.872万元。 再同时视同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代扣代缴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的个人所得税:100*20%=20万元。 4、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怎么处理? 通常,10家注销企业中有9家企业都存在这种问题!账面上存货有金额,但是实际库存的货物去哪儿了呢?税局肯定是认定为有商品销售后漏报收入了! 比如说,A公司注销的时候,账面上有100万元的存货,市场价(不含税)为120万元,但实际上,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!税务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,轻则按视同销售来处理,重则补缴滞纳金等! 若按视同销售处理,不考虑补缴滞纳金的话,则A公司需按照规定缴纳:120万*13%=15.6万元。 同时还要缴纳城建税及教育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:15.6*(7%+3%+2%)=1.872万元。 5、库存确实坏了咋办? 比如,做食品销售的某公司,在注销的时候,公司仓库的113万元(含税)食品因管理不善,坏了,发票已经认证抵扣。 虽然账面上这113万元确实一分钱都不值了,但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,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,之前做了进项抵扣的必须进项转出。 进项转出金额=113/1.13*13%=13万元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注意了,现在国家的政策就是注册公司容易,注销公司难。虽然目前国家在不断的改善公司注销流程,减化公司注销的工作量,但是不要幻想不清税就能够办理公司注销,随着社保划归税务局管理,可能还会涉及社保是否按规定全额缴纳的问题。 如果确实企业经营不善、资不抵债、股东不合或其他的情形需要办理公司注销的,也不用太担心了,只要不违法违规,遵章依规办理注销流程,一定能顺利的解决问题,但是、一定、必须要提前做好税务筹划!!!